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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车马器”

本主题由 老独 于 2008-7-15 14:16 设置高亮

论“车马器”

不懂兄的“论”系列让小弟收获颇多,今天咱也学习一下,希望在老师们的补充下,把这个贴子打造成青铜版的强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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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来几张图片热热身,沙发自己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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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輝縣琉璃閣131墓16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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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城出土4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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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臨淄河店二號墓出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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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50年代以来,出土的古代车舆和考古成果似乎为车器说找到了新的证据。20世纪50年代初,河南辉县璃阁发掘出土的车马坑中,“第16号车是大型车。车轮除掉26根辐条之外,另有夹辅一对。这是两条笔直的木条,互相平行,夹住车毂。辐条条宽1.5厘米;辅条较粗,为1.8—2.0厘米,它们的作用是增加辐的支持力量。王振铎同志说,两辅末端所夹的轮牙,可能便是两根半圆形牙木的相接处,辅的作用,可以保护轮牙上这两处的弱点,加以巩固。在插入轮牙的地方,夹辅是和辐条在同一平面上的,看起来颇像有30辐”。此外,湖北宜城、山东淄博以及山西临猗等东周墓地车马坑中,均出土过类似附在轮和辐上的两根直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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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宝钧先生据此认为:
  辐是轮中原有之物,而辅则是轮外后加物。人们制作车轮,总估计原有的轮辐能够胜周转之任。用久而辐条敝,任重力减弱,为了增强原辐的支力,就另取一根辐形长棍,绑缚于轮旁,用以替幅增加助力,这是辅之所以用。《诗•正月》有“无弃尔辅,员于尔辐”之句,由此可知,辅是助辐的。本世纪三、四十年代时,农村行车尚常有用此办法者。辉县琉璃阁第131号墓出土的实况……先民夹辅的实例己显示在我们的眼前。不过,此车夹辅似是制作车轮时就已作成,而不是在辐用敝后附加的。且全坑19辆车中,又不是每辆车皆有。这或者只是“备而不用”的模型,只表示一种夹辅的形象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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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四维先生、苏建洲先生、马卫东先生、扬之水先生、汪少华先生大都基本上认同此说。扬之水和汪少华二位先生并认为这种两条直木的“辅”之设置与“轮绠”(或称“轮箄”)有关。目前看来此种观点似乎已成为主流,不过这种看法也有欠通之处,正如渠川福先生所言:
  辅为车上至关重要的部件,无辅则车难行,无车则辅失依,何物为辅虽难遽定,但仍可断言,绝非像所谓夹辅那样的可有可无之物——两根可怜的细木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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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两根细木棍定名为辅,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认为它们会增加轮辐的支撑力。此亦为想当然之论。首先,车辐如果软弱到需要加固的程度,这车轮就完了,非加固所能济,更不要说这种方法了;其次,众所周知,同样直径的木材,长度越大其支撑力就越弱,此二长木棍虽略粗一点,仍不会强于辐的支力;再次,假定支力等于或强于辐,但车轮是圆而转动的,这种支撑将使车轮牙周受力不平衡,结果会适得其反;又次,车辆承载时,重量压力由舆及轴,由轴及毂,由毂经辐分散传递至轮牙。如果“夹辅”转到与道路平行,这种所谓的支力将不起任何作用,如果转到与地面垂直时,这种支力将不是从着地一端传递到毂上,而是传递到另一端所指的轮牙上,产生一个向上的推力,这种力将导致拆散轮牙!如此看来,所谓夹辅并不能增强车辐的荷载能力,如果这种支力确定存在的话,反而会破坏轮辐本身。古人再笨,亦断不至于如此画蛇添足,自败其轮。故此,这两根直木必另有用途,亦必另有其名。
  这两根直木的用途说白了其实非常简单,那就是:车轮制造的最后一道工序——总装、胶合、调试(使其牙圆、辐直、毂正等等)完成之后,为防止胶结干燥过程中发生变形而使用的拉杆固定装置。君不见,今之木匠做好门窗组装之后,必要在其上钉上斜置的固定拉杆,以防在存放和运输过程中变形。车轮上二直木,盖亦如此而己。其名如何,则不敢妄断。
  临淄一东周贵族墓中所出古车之时,彼处一车轮上亦有所谓夹辅,其木棍中部和两端用绳索与车辐绑结,木棍两端不是抵住轮牙内缘,而是伸出轮牙外缘约l厘米,更可证非支撑之说。综上所述,车轮上夹毂的两条直木不能称为夹辅,其名应当废止。它应当是车轮各部件组装胶合后防止变形的固定拉杆,车辆启用之时将被拆掉或任其自行脱落。琉璃阁和临淄等处标本上固定拉杆的存在,以及《清明上河图》中的情形,似表明这些车是未经使用或刚刚启用的新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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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渠先生所驳,认为出土车轮上所附的两根直木即“辅车相依”中的“辅”有两大不通,其一是无法解释“辅车”是两个“相依”的构件,因为从文献中的“辅车相依”所处的语境来看,“辅为车上至关重要的部件,无辅则车难行,无车则辅失依。”但是,从目前所见出土的古车来看,绝大多数车轮上都没有这两条直木,由此可见,这两条直木似为可有可无之物。其二是不符合力学原理。即使退一步讲,轮上设两条直木是与“轮箄”有关,存在与力学原理相符合的一面,也不能证明“辅车相依”中的“辅”即这两条直木。因为对于“轮箄”,孙机先生曾明确指出:
  在辉县琉璃阁出土的第16号战国车上,蚤、菑均是偏榫,车辐装好后均向内偏斜,从外侧看,整个轮子形成一中凹的浅盆状。武威磨嘴子48号西汉墓出土木车模型的轮辐也是这样装的。此种装辐法应即《考工记》所称轮绠。轮绠又称轮箄。《考工记•轮人》郑注:“轮箄则车行不掉也。”孙治让正义引戴震曰:“轮不箄则左右仡摇。”而用此法,“则重势微注于内,两轮订之而定,无倾掉之患”。即此法使辐形成内倾的分力,轮不易外脱。当道路起伏不平时,纵使车身向外倾斜,内于轮绠所起的调剂作用,车子仍不易翻倒。所以是一种符合力学原理的装置方法。可是因为其制作费工,故并非所有车辆都采用轮绠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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