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两根细木棍定名为辅,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认为它们会增加轮辐的支撑力。此亦为想当然之论。首先,车辐如果软弱到需要加固的程度,这车轮就完了,非加固所能济,更不要说这种方法了;其次,众所周知,同样直径的木材,长度越大其支撑力就越弱,此二长木棍虽略粗一点,仍不会强于辐的支力;再次,假定支力等于或强于辐,但车轮是圆而转动的,这种支撑将使车轮牙周受力不平衡,结果会适得其反;又次,车辆承载时,重量压力由舆及轴,由轴及毂,由毂经辐分散传递至轮牙。如果“夹辅”转到与道路平行,这种所谓的支力将不起任何作用,如果转到与地面垂直时,这种支力将不是从着地一端传递到毂上,而是传递到另一端所指的轮牙上,产生一个向上的推力,这种力将导致拆散轮牙!如此看来,所谓夹辅并不能增强车辐的荷载能力,如果这种支力确定存在的话,反而会破坏轮辐本身。古人再笨,亦断不至于如此画蛇添足,自败其轮。故此,这两根直木必另有用途,亦必另有其名。
这两根直木的用途说白了其实非常简单,那就是:车轮制造的最后一道工序——总装、胶合、调试(使其牙圆、辐直、毂正等等)完成之后,为防止胶结干燥过程中发生变形而使用的拉杆固定装置。君不见,今之木匠做好门窗组装之后,必要在其上钉上斜置的固定拉杆,以防在存放和运输过程中变形。车轮上二直木,盖亦如此而己。其名如何,则不敢妄断。
临淄一东周贵族墓中所出古车之时,彼处一车轮上亦有所谓夹辅,其木棍中部和两端用绳索与车辐绑结,木棍两端不是抵住轮牙内缘,而是伸出轮牙外缘约l厘米,更可证非支撑之说。综上所述,车轮上夹毂的两条直木不能称为夹辅,其名应当废止。它应当是车轮各部件组装胶合后防止变形的固定拉杆,车辆启用之时将被拆掉或任其自行脱落。琉璃阁和临淄等处标本上固定拉杆的存在,以及《清明上河图》中的情形,似表明这些车是未经使用或刚刚启用的新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