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超级版主管理办法》
超级版主是翰龙网站管理团队中的骨干精英、也是网站全体版主管理工作上的学习榜样,为确保超级版主队伍的整体管理水平能稳步提高,保持超级版主的先进主导性,促进我坛的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超级版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翰龙网站所有超级版主。
第一章:关于超级版主的任命和申请。
超级版主的上任有以下两个方法;
1:管理员通过严格考核直接任命有杰出管理水平能力的会员为超级版主;
2:由现任版主给主管论坛事务的管理员发站内短信申请。发申请时,请简要阐述对超级版主一职的认识、对超级版主工作的计划、担任版主期间的曾做出的主要工作成绩等内容。网站日常管理团队组长将对申请人进行汇总、筛选,并在管理小组审议,最终确定超级版主的人选。
第二章:超级版主申请的条件。
通过本办法第一章第一条第二款的途径申请超级版主的会员,必须达到本章第一款至第四款之规定,方可申请超级版主。
1:本站合法注册用户,且注册时间达到90天;
2:在本坛担任版主时间达到一月以上;
3:有超长的在线管理时间;
4:发帖、回帖总数达到1000帖以上;
(注:因辞职和离职原来转为贵宾的前超级版主,可以再次申请超级版主。)
第三章 超级版主的权利
第一条:超级版主可在全坛所有板块内,对帖子进行高亮、加精、置顶、删除、关闭、移动、提升等操作。无特殊情况禁止对自己的帖子设置高亮精华。如确需加高亮精华,请通知管理员由其操作。
第二条:超级版主可推荐有突出能力的会员担任板块版主;
第三条:超级版主可在全坛所有板块内,对有价值的发帖会员进行加分鼓励。
第四条:超级版主有权对违规会员执行警告处理,有权进行批量删帖等相关操作。
第四章 超级版主的义务
第一条:所有超级版主必须与各种反动分裂势力、邪教组织作坚决斗争;所有超级版主必需对各种破坏祖国民族统一大业、破坏网站安定团结
的各种行为作出坚决制止,及时处理决不姑息!
第二条:超级版主作为网站管理高层,必须时刻刻守本职,与网站管理层的指示精神保持言行一致,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可能对论坛造成的影响,严禁在公开版面发表带有辱骂、诋毁、打击、报复等不良不公言行和有损网站形象声誉的行为,一经举报核实将严厉处分;
第三条:超级版主必须与各种恶性广告帖、反动色情帖等违规帖作坚决彻底的斗争;
第四条:超级版主须督导版主尽职尽责管理板块事务,积极发帖回帖、热心帮助有困难的会员,引导论坛向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第五条:超级版主须与其他超级版主、版主等管理成员平等和睦相处,遇到问题应本着“求大同、存小异”的原则友好解决,避免内部争端。并努力调解会员之间的矛盾纷争,为创造一个和谐安详、积极向上的论坛氛围而贡献力量;
第六条:超级版主需要随时视察论坛各板块的日常运行情况,如果发现问题,应需及时与该版版主取得联系,如果当时该版版主不在线,应立即做出相应处理,并事后与该版主沟通协调,并汇报给负责日常网站管理的管理员。
第七条:超级版主需要考察各版块版主的工作情况,包括在线出勤率情况,管理方式等,并且在必要的时候给予正确指倒。发现版主有长期不在线或者疏于论坛管理的情况,需及时报告给管理员;
第八条:超级版主要经常深入网友当中,耐心听取网友意见和建议,对某些能够自己解决的问题要及时给与答复,不能处理的,应及时反映给管理层共同商讨。
第五章 超级版主任职标准
第一条:超级版主必须坚决贯彻执行论坛管理层的各项方针、政策、决议和指示,自觉维护论坛管理层的绝对领导权和督导作用。超级版主对论坛的各项方针、政策、决议和指示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发表至版主议室进行讨论。
第二条:超级版主须保证在线管理时间。
第三条:超级版主须保证登陆次数。超级版主每周至少登陆7次,有特殊情况可在版主议室发帖请假。
第四条:超级版主无须保证发帖、回帖数量。超级版主的发帖、回帖总量亦不作为考核标准。
第五条:超级版主无特殊情况下不得给自己的帖子加高亮精华。
第六条:超级版主须为人诚实公正,谦和待人,耐心细致地做好管理督导工作。超级版主不得滥用职权并损害网友正当利益,不得在管理工作中出现明显的不公偏私行为。
第六章 超级版主考核弹劾办法
第一条:超级版主考核的时间由论坛管理层决定,由主管论坛事务的管理员负责实施。
第二条:普通会员50人以上(注册一年以上且不含马甲,可通过IP查询确认)或者版主6人以上、超级版主3人以上,可以发起对超级版主的公开弹劾,对被弹劾的超级版主,经核实后将作降级处理。
第三条:网站鼓励版主和会员对超级版主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欢迎积极向管理层建议、报告、投诉。
第七章 奖励措施
第一条:管理层将不定期的对超级版主的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且公布考核结果。
第二条:对于成绩优异的超级版主,网站管理层将通过考核提拔为网站管理员。
第八章 说明
第一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条:本办法由网站常务管理组负责解释,并保留更改的权利。